Tuesday, July 05, 2005

盲眼手錶匠二

  寫了一整篇東西我結果都未入正題。其實這篇文章的名稱《The Blind WatchMaker》,是我正在閱讀的一本書的名字。書的作者Richard Dawkins是牛津大學的動物學講師,也是積極向公眾推廣進化論觀點的英美學者之一。

  對Design Argument有少許認識的人都會知道,十八世紀神學家William Paley曾提出最為著名/最有影響力的Design Argument,即「手錶理論」:如果我們在海邊拾到一隻手錶,其精密的結構和各部件間錯綜複雜的互動關係,將令我們不得不同意,這隻錶是有一個設計者的,其存在是有目的性的。同理,因為人的眼睛的精密程度,絕對不亞於手錶,因此可以推論,包括人眼在內的整個自然生物界,都是有一個設計者的。

  而所謂盲眼手錶匠,正是Richard Dawkins對手錶理論開的一個玩笑:一個手錶匠在造手錶時,早已知道所造之物的作用/purpose是什麼(也就是說:本質先於存在);但如果我們認同進化論的話,所謂「大自然匠」就只能是那"blind, unconscious, automatic process of natural selection",它並沒有vision或foresight或purpose或mind,因此我們極其量只能稱它為「盲眼的手錶匠」!

  Richard Dawkins寫這本書的目的,正是要說服讀者,我們單憑進化論,已能夠解釋自然生物的complex design,而無需抬出神或創造論來作解釋。我仍未看完全書,但是對作者在首章所說的一番話非常贊同:人們若不懂量子理論或相對論的話,是不會隨意去反對它們的;可是當面對的是進化論時,則無論人們的認識是多麼淺薄,他們都會大模施樣的去反對它!這怎不令人嘖嘖稱奇!〔其實我正正是在早陣子遇上這種奇事,因此才產生一種「鋤強扶弱」的心態,開始去找進化論的書來看〕

  Richard Dawkins指出一般人對進化論的最大誤解,是以為進化論講的僅僅是一種偶然性、隨機性(chance and randomness)的機制,因此對進化論的主要攻訐通常是:自然世界裡充滿了像眼睛這種有著complex design和結構的東西,它們根本不可能僅僅因偶然的基因突變(mutation)而產生出來,因為有complex design之物偶然被產生出來的機會率只是若干億份之一!

  的確,沒有人(無論他是否贊同進化論)會相信一隻有著精確對焦能力的眼睛,會是在單一次的基因突變中由一團細胞變出來的。事實上,由無眼到有眼是經過億萬代偶然的突變。雖然如此,「偶然性」卻並不是進化論中最重要的成分,必然性才是呢:"Chance is a minor ingredient in the Darwinian recipe, but the most important ingredient is cumulative selection which is quintessentially non random"。

  要了解cumulative selection ,便先要了解natural selection。Natural selection即是達爾文提出的所謂「天擇」,其意思是:若果某一個生物因為偶然的基因突變,而令牠比其他沒有突變的同類較能適應環境(譬如牠的腳靈活一點,或毛色與周圍的樹林接近一點...),則牠便有更大的生存和繁殖機會。漸漸地,而較不能適應環境的同類將被淘汰掉(因為大自然的資源是有限的)。這種淘汰制,絕不是以抽籤形式進行的「隨機式」淘汰制,而是據生物適應環境的能力之多寡來作決定的,因此「天擇」與基因突變不同,它絕不是講chance的。

  其實我們多少都經歷過「物種的進化」:如感冒菌經常變種,殺虫水漸漸殺不死曱甴等。而且,人類其實一直都在利用物種會突變的這種特質,來迫使物種朝人類所希望的方向「進化」。最明顯的例子就是人類對各種花卉和谷物進行品種改良,令它們更符合我們的需要;另一例子是,在一萬多年前,人類將狼繁殖成不同品種的狗隻。所謂人工繁殖,其實就是讓人擇/artificial selection(人的判斷)取代天擇罷。

  說回cumulative selection。絕大多數進化論學者都同意,每一次的「基因突變」其實都很微細(即所謂漸進式的進化論學說),而所謂cumulative selection,正是指這些微細的改變,會一直積累給後代。滴水成海洋,過了幾千幾萬代之後,其改變將顯得很巨大。在基因突變(偶然的變數)和天擇(自然界必然會淘汰適應力較差的生物)的相輔相乘之下,就算是一些如眼睛般非常複雜的東西,也有可能由簡而繁的進化出來。

  為了解釋cumulative selection,作者寫了一個名為Blind Watchmaker的電腦程式,來模擬物種的進化。程式裡,有九個可變化的基因,負責控制一個樹狀圖案的各個變項(如每條樹枝的長度、樹丫的角度等)。樹狀圖案每「繁殖」一次便會有十八個「後代」,每個後代都有一個基因與其母樹不同(可能是加一級或減一級的改變),因此它們與母樹圖案都有點不同。玩這個程式的人,要從這些後代中選出一個樣子最像動物的後代,然後用這個後代再繁殖下一代,並在這些下一代中選出一個最像動物的來繁殖後代......,如此類推。有趣的是,大約過了廿九代,繁殖出來的圖案已相當像動物,跟原初的樹狀圖案大相逕庭。

  其實這個電腦程式是個極度壓縮的模擬進化過程,因為在現實世界裡,基因突變並不出現得如此頻繁。但此程式很清楚的解釋了cumulative selection的巨大威力。〔之二〕

5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Anita, 等不及看下去! 我的論文正正借用了大量進化理論的概念和辭彙...也難免捲入了一場國際性的學術爭論...

小息 said...

還未有機會問妳論文題目是什麼呢?你跟Roger是個一個系嗎?

Anonymous said...

同一個系,各走極端...(?)

我的論文表面上是另一回事([實證]得很...) ,真正的訊息是有關現實政治世界中人類理性的本質; 及 社會現象的[continuity]和[change]的辯證關係/背後機制的macro-micro links...

Andy said...

hi, 來賣個advs ^^" 你到這哲學散文嗎?是blog-you搞的聯blog,有空去逛逛啊 ~

http://blog-you.com/philosophy/

龍助 said...

hello,博客說明里弗羅斯特的這首詩也是我最為鐘愛的兩句了。但是我更喜歡這樣的翻譯:一片樹林裡分出兩條路/而我/選了人跡更少的一條/從此決定了我一生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