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25, 2005

盲眼手錶匠七(及李天命)

  近日在看李天命的新書「哲道行者」。這書定會讓基督徒睇到七孔生煙,尤其是其中前奏篇的「愚」,列出了「傳教十八謬」。而我這個不可知論者,雖覺得李天命未免太醜化傳教人士,但實在不得不讚一句:「真係抵死!」

  
  除了佛教之外,大部分宗教都認為宇宙是由「神」所創造。在這裡不談聖經或其他宗教經典內說過什麼(實在我也沒有認真讀過這些經典),只是想以邏輯去檢查一下:在沒有宗教經驗(如親眼見過奇蹟)的支持下,「神存在」的論證,邏輯上是否成立?立論是否有矛盾之處?

  現今有兩個最為神學家所採用的神存在的論證,包括手錶論證(之前已提過)和第一因論證。以「第一因論證」來證明神存在,早已被哲學家批評得體無完膚,證明是一邏輯上完全站不住腳的論證,奇怪的是,很多傳教人士仍以此作為神存在的理性根據。至於手錶論證,今天則以「智慧設計論」的包裝重新在美國大行其道,但其中最根本的邏輯謬誤,與第一因論證又有點相似。李天命在新書中對此二論證批評得言簡意賅,讓我抄寫如下:

頁40:鐘錶論證,廢
...這個論證假定了精巧的東西必有製造者或創造者,但這麼一來,由於上帝該比人類更精巧,那麼必定有個超上帝創造上帝出來了?進一步又必定有個超超上帝創造超上帝.....?

首因論證,廢
「由於所有存在者都有其原因,因此有個存在者是所有存在者的原因-第一因-這個第一因就是上帝」
批:...如果說,所有存在者都有其原因,上帝是存在者,但上帝沒有原因,那麼這個說法就自相矛盾,因為這說法蘊涵著:所有存在者都有其原因而且並非所有存在者都有其原因。


  手錶論證的謬誤較易理解,首因論證則可以再說一下。

  每當我們認真的去追溯任何一件事件的原因時,便不能避免出現無窮後退的困局。而越往上溯,我們便越無法作出肯定的回答。世界是如何由無變成有的呢?在無窮的後退中,我們總本能地希望可迫近一個根源點,以結束我們的追問。

  於是有人會以「神」來結束這種無窮後退的困局,並以「第一因論證」作為神存在的理由──即認為凡事必有因,並以「神」作為宇宙世界的終極因/自因,來結束無窮後退所造成的窘迫。即

  前提一:凡事必有因

  前提二:無窮後退是不可能接受的

  結論:有第一因存在,它自己就是自己存在的原因




  但若仔細思考,會發現「第一因論證」是廢的:一方面我們認為世上萬事萬物存在必有因;另一方面,我們又指出世上存在一種沒有因的東西,並用這種沒有因的東西來結束整個詢問──那麼我們豈不自相矛盾?而且,就算真的可以有所謂「自因存在」,為何可以自因地存在的東西必須是「神」,而不是宇宙本身?我們一方面說不能接受任何事物是沒有原因的,但轉個臉又說,其實可以接受有一個事物(神)是沒有原因的,實在令我每次見到第一因論證,都感到好氣頂!

  「第一因論證」在邏輯上永遠都是自相矛盾的。在李天命的思方學中,這應被歸入「不一致的謬誤」的欄目下。但這個有謬誤的論證之所以會「長存不朽」,繼續被傳教人士亂用,又是什麼原因呢?這也許才是值得討論的問題。





  哲學家羅素在《為甚麼我不是基督徒》裡,對「第一因論證」有一段很精彩的反駁,給了我一些insight:

  有一天我讀穆勒的自傳,讀到這樣一句:『我父親告訴我,「我是誰創造的」這個問題是沒有答案的,因為這問題牽連到進一步的問題,即「上帝是誰創造的?」。』這句話使我猛然悟出第一因論證的謬誤。假如萬事萬物都必須有因,那麼上帝也必須有因假如無因事物有存在的可能,則世界和上帝都可以無因,所以第一因論證完全無效……我們沒有理由認為世界的出現非有原因不可......萬事萬物都必須有開端的想法,實在是由於想像力貧乏所致。

  羅素的話,令我想到,第一因的困局(覺得凡事必有因,且迷信有一終極因),其實是一種人的思維方式的困局。人必定活在時空之內,因而必會以「因-果關係」來解理事物:

  我們無可避免地以為a事件的出現的原因,是較早前出現的一個/一些事件導致的,這些事件是a出現的充分條件,它們在時間上先於a出現。

  但設若時間消失了呢?譬如,科學家認為時間是在大爆炸 (the big bang) 發生的一刻開始的。也就是說,大爆炸前沒有時間。我們知道,「因-果關係」只存在於有「過去、現在、未來」的時間之內,沒有時間,則沒有因果,那麼唯有在大爆炸的那一刻開始,才有所謂因果,或者換個角度,可以說大爆炸一刻是宇宙出現的第一因。至此,我們已不能再上溯,因為「時間」還未開始呢。如果我們硬是要安插一個「神」作為第一因,反而顯得奇怪,因為我們無法知道「神」(若存在)所經歷的,是否跟我們相同的時間模式,即「過去-現在-將來」逐一顯現的模式。 因為只有在這種模式下的存有,才和因-果拉得上關係。

10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啱到爆....

求[因]也許是人性.
不過,堅持要推出超乎我們所能知道的[因],就有點問題.

老實講,我個人覺得其實傳教者不必畫蛇添足.簡單宣告就夠了.無謂為了滿足人的理性需要,錯借論證花招.弄巧反拙.

Anonymous said...

路過的,碰上你的blog,文章非常耐讀,特別這篇,讀完後不停咀嚼,完全被點中要穴,絕對值得在"我的最愛"佔一席位; >

小息 said...

回應Nikkiter,其實我不認為提出理性的「論證」是一種花招。相反,如果一個信仰不能和理性相容的話,那它只是一種迷信,就如有人迷信飲符水可以治病一樣,靠的都只是faith。我自己就不能接受這種盲目的faith。

我認為如果關於「神」存在的論證不合邏輯時,並非簡單地將這些論證掉到一旁當看不到就算,反而好應該懷疑這個「神」的概念是不本身有問題。

個人認為,基督教所宣稱的那個「神」的大部分屬性都是arbitrary的,如人格化、創世者、三位一體、全知全能全善、會聆聽人的禱告...等,它們不是必然的真理,只是「教會」作為一個institution為了鞏固自己的勢力及吸納更多信徒而定出來的。當中最明顯的是「三位一體」這個概念的形成(李天命在書中有很精簡的介紹)。

基督教的教義裡,我唯一確信是真理的只有一個字:愛。而愛是不需要用「神」來作為backup,也可以自成真理的,我不需要成為一個什麼教的信徒,才懂得愛和關心別人。

Anonymous said...

神與logic是存在必然的對立,因為logic了解現實世界的工具,神是超現實的, 正如一個攝影機不能拍攝到能見光普以外的東西一樣。
神的存在不能logically proven但卻可經驗,the religious experience is a fundamental part of human existance throughout the ages. Does it prove that God exists? No, but it proves that we are all capable of experiencing God. Religion is simply a human response to the God impulse within us. So whether worship in a mosque or church or temple you are still responding to that impulse. Agnostics and atheists, in my opinion, deprive themselves of something true and beautiful.

Anonymous said...

Darshan的解說比較清楚...

若非某年某月遇上[祂],我完全同意小息所言.加上我社會系出身,而且把口唔收,當年我對教會作為human institution 的撻伐,可謂鞭鞭見紅.

直到某年某月.
那種[經驗],超乎我所能理解的範圍.當然大家可以說由於不能由他人驗證,連[真/假]也談不上. 那種體驗,比愛情更抽象,更少人經歷過,才令我覺得有口難言.

我不知道可以用什麼語言描述,或用什麼尺度比劃.但就我的經驗而言,我知道有什麼方法用不著.

所以我寧可傳教者直接承認理性與對宗教經驗之間的張力,也不願見到他們演譯到彷如任何思維路徑都必然指向一個共同點. 所以我也寧可冒險被指怠惰,不努力傳教護教,也不想硬銷.

話說回來,在[理性]不能完滿處理的事情上,人的行為和選擇卻不一定[不合理]. 近年社會科學對理性的爭論,正正指向這一點.

Anonymous said...

忽然想起[花招]這詞可能引起誤會,其實我是指傳教方法而言.在這裏先賠個不是,請容我澄清一下.

想不到貼切的例子,姑且打個比方.

(1)我不相信一見鍾情,總覺自己生命裏這麼重要的部分應該立於堅實的基礎上.例如必須性格配合,志趣相投...

(2)那天竟然遇上一個沒有什麼客觀條件必然能使我願意委身,卻令我神魂癲倒的人.他還約我出來,讓我知道他喜歡我.

我不知道其他人會如何抉擇.

雖然我既懷疑自己是否有半邊腦壞了,又企圖否定那種感覺的存在;不過這經驗畢竟太真實/太強烈,使我無處可逃.

最後我選擇了投降,並修改自己的愛情觀.

但我可以如何介紹他和解釋自己的行為呢?

[一個包你如痴如醉的人...你都試下...]?

[佢都幾好丫,唔賭唔滾...]
[因為兩個人比一個人好,所以...]
(在抉擇後,才找些理由來justify自己的決定?)

在我看來,這些只是[花招].說了好像自己有多些理據,但其實沒法得出什麼結論.更糟糕的,是可能與事實並不相符.

可能我對傳教士要求太嚴苛.如果他們是經過深思熟慮對神作出sweet surrender,而且透過[由淺交至深交]的過程建立了信任和關係,就應該直接陳述和 explain,毋須堆砌理由來justify 或 over-generalize.

當然很難把[個人經驗]推得太遠,或逼其他人有相同感受/相信自己的經歷.
不過,難歸難,理歸理.
真相不怕直說.

我也許太過天真.覺得我的責任只限於誠實面對自己的經歷,在討論時坦白論述自己對聖經內容/教義的理解.在求知求證的同時,有不足就要認.不應有太多枷鎖,一心想令人折服.

我不喜歡為了[果效],加鹽加醋,當然更加不應
問[係唔係friend先?] 來施壓.

我有時想,不論傳教者的聖經知識有幾多,始終不能憑不是[全知全能至善]的自己,去完全掌握及理解神.不應為了銷情扭曲過程.
如果對神有足夠信心,誠實就夠了.Let HIM do the rest. 也讓有自由意志的人作出他們的選擇.

野蟹 said...

"誰是神?"
"當你向祂禱告,祂永不會聽見的傢伙."

錄自電影"謊島叛變".

chanchan said...

不懂宗教不懂哲學,但讀了大家的討論,也有些感想或疑問:

1.我沒有宗教,如果要我選擇,我願意接受「神」在我們的邏輯理性外存在,而不接受「神」在我們邏輯理性之內存在。

2.如果人類以現今有限的科學理性能證明神的存在,那麼這還算不算宗教?

3.我願意接受darshan的說法:神的存在可經驗的。(我未經驗過)

4.我想以前不喜歡宗教的原因是:有些人要用科學用邏輯來證明「神」的存在。所以我喜歡nikkter這個說法:「我寧可傳教者直接承認理性與對宗教經驗之間的張力,也不願見到他們演譯到彷如任何思維路徑都必然指向一個共同點. 所以我也寧可冒險被指怠惰,不努力傳教護教,也不想硬銷」

5.如果「大爆炸」是宇宙的起點,我會問:「大爆炸」之前是甚麼?「大爆炸」的原因是甚麼?如果「神」是宇宙的起點,我覺得我不會追問神之前是甚麼?

6.我想我也願意接受「大爆炸」或「神」是宇宙的起點,因為我們與那個起點之間有無限遠,正如「0」和「1」之間有無限遠,有時候我們以為這個點很近,以為很以接近,這大概是錯覺,人類根本不可能接近那個起點。 (我們的理性、科學總不斷追求接近那個點,但我總認為那個點距離我們永遠是那麼遠,1萬年後如是,10億年後如是。)

7.突然想到外星人,大家相信有外星人嗎?「神」也創造外星人?

8.不如說,「神」是人類創造的。如果可以這樣說,這是不是人類自制麻煩呢?人類大概常做這種事。

9.想起米蘭昆德拉的話:人類一思考,上帝就發笑。

(謝謝小息,讓我也想想這些問題。)

chanchan said...

剛買了李天命的書,閱讀中......

Anonymous said...

http://www.brown.edu/Administration/Brown_Alumni_Magazine/00/11-99/features/darwi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