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看李天命的新書「哲道行者」。這書定會讓基督徒睇到七孔生煙,尤其是其中前奏篇的「愚」,列出了「傳教十八謬」。而我這個不可知論者,雖覺得李天命未免太醜化傳教人士,但實在不得不讚一句:「真係抵死!」
除了佛教之外,大部分宗教都認為宇宙是由「神」所創造。在這裡不談聖經或其他宗教經典內說過什麼(實在我也沒有認真讀過這些經典),只是想以邏輯去檢查一下:在沒有宗教經驗(如親眼見過奇蹟)的支持下,「神存在」的論證,邏輯上是否成立?立論是否有矛盾之處?
現今有兩個最為神學家所採用的神存在的論證,包括手錶論證(之前已提過)和第一因論證。以「第一因論證」來證明神存在,早已被哲學家批評得體無完膚,證明是一邏輯上完全站不住腳的論證,奇怪的是,很多傳教人士仍以此作為神存在的理性根據。至於手錶論證,今天則以「智慧設計論」的包裝重新在美國大行其道,但其中最根本的邏輯謬誤,與第一因論證又有點相似。李天命在新書中對此二論證批評得言簡意賅,讓我抄寫如下:
頁40:鐘錶論證,廢
...這個論證假定了精巧的東西必有製造者或創造者,但這麼一來,由於上帝該比人類更精巧,那麼必定有個超上帝創造上帝出來了?進一步又必定有個超超上帝創造超上帝.....?
首因論證,廢
「由於所有存在者都有其原因,因此有個存在者是所有存在者的原因-第一因-這個第一因就是上帝」
批:...如果說,所有存在者都有其原因,上帝是存在者,但上帝沒有原因,那麼這個說法就自相矛盾,因為這說法蘊涵著:所有存在者都有其原因而且並非所有存在者都有其原因。
手錶論證的謬誤較易理解,首因論證則可以再說一下。
每當我們認真的去追溯任何一件事件的原因時,便不能避免出現無窮後退的困局。而越往上溯,我們便越無法作出肯定的回答。世界是如何由無變成有的呢?在無窮的後退中,我們總本能地希望可迫近一個根源點,以結束我們的追問。
於是有人會以「神」來結束這種無窮後退的困局,並以「第一因論證」作為神存在的理由──即認為凡事必有因,並以「神」作為宇宙世界的終極因/自因,來結束無窮後退所造成的窘迫。即
前提一:凡事必有因
前提二:無窮後退是不可能接受的
結論:有第一因存在,它自己就是自己存在的原因
但若仔細思考,會發現「第一因論證」是廢的:一方面我們認為世上萬事萬物存在必有因;另一方面,我們又指出世上存在一種沒有因的東西,並用這種沒有因的東西來結束整個詢問──那麼我們豈不自相矛盾?而且,就算真的可以有所謂「自因存在」,為何可以自因地存在的東西必須是「神」,而不是宇宙本身?我們一方面說不能接受任何事物是沒有原因的,但轉個臉又說,其實可以接受有一個事物(神)是沒有原因的,實在令我每次見到第一因論證,都感到好氣頂!
「第一因論證」在邏輯上永遠都是自相矛盾的。在李天命的思方學中,這應被歸入「不一致的謬誤」的欄目下。但這個有謬誤的論證之所以會「長存不朽」,繼續被傳教人士亂用,又是什麼原因呢?這也許才是值得討論的問題。
「第一因論證」在邏輯上永遠都是自相矛盾的。在李天命的思方學中,這應被歸入「不一致的謬誤」的欄目下。但這個有謬誤的論證之所以會「長存不朽」,繼續被傳教人士亂用,又是什麼原因呢?這也許才是值得討論的問題。
哲學家羅素在《為甚麼我不是基督徒》裡,對「第一因論證」有一段很精彩的反駁,給了我一些insight:
有一天我讀穆勒的自傳,讀到這樣一句:『我父親告訴我,「我是誰創造的」這個問題是沒有答案的,因為這問題牽連到進一步的問題,即「上帝是誰創造的?」。』這句話使我猛然悟出第一因論證的謬誤。假如萬事萬物都必須有因,那麼上帝也必須有因,假如無因事物有存在的可能,則世界和上帝都可以無因,所以第一因論證完全無效……我們沒有理由認為世界的出現非有原因不可......萬事萬物都必須有開端的想法,實在是由於想像力貧乏所致。
有一天我讀穆勒的自傳,讀到這樣一句:『我父親告訴我,「我是誰創造的」這個問題是沒有答案的,因為這問題牽連到進一步的問題,即「上帝是誰創造的?」。』這句話使我猛然悟出第一因論證的謬誤。假如萬事萬物都必須有因,那麼上帝也必須有因,假如無因事物有存在的可能,則世界和上帝都可以無因,所以第一因論證完全無效……我們沒有理由認為世界的出現非有原因不可......萬事萬物都必須有開端的想法,實在是由於想像力貧乏所致。
羅素的話,令我想到,第一因的困局(覺得凡事必有因,且迷信有一終極因),其實是一種人的思維方式的困局。人必定活在時空之內,因而必會以「因-果關係」來解理事物:
我們無可避免地以為a事件的出現的原因,是較早前出現的一個/一些事件導致的,這些事件是a出現的充分條件,它們在時間上先於a出現。
但設若時間消失了呢?譬如,科學家認為時間是在大爆炸 (the big bang) 發生的一刻開始的。也就是說,大爆炸前沒有時間。我們知道,「因-果關係」只存在於有「過去、現在、未來」的時間之內,沒有時間,則沒有因果,那麼唯有在大爆炸的那一刻開始,才有所謂因果,或者換個角度,可以說大爆炸一刻是宇宙出現的第一因。至此,我們已不能再上溯,因為「時間」還未開始呢。如果我們硬是要安插一個「神」作為第一因,反而顯得奇怪,因為我們無法知道「神」(若存在)所經歷的,是否跟我們相同的時間模式,即「過去-現在-將來」逐一顯現的模式。 因為只有在這種模式下的存有,才和因-果拉得上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