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25, 2005

盲眼手錶匠七(及李天命)

  近日在看李天命的新書「哲道行者」。這書定會讓基督徒睇到七孔生煙,尤其是其中前奏篇的「愚」,列出了「傳教十八謬」。而我這個不可知論者,雖覺得李天命未免太醜化傳教人士,但實在不得不讚一句:「真係抵死!」

  
  除了佛教之外,大部分宗教都認為宇宙是由「神」所創造。在這裡不談聖經或其他宗教經典內說過什麼(實在我也沒有認真讀過這些經典),只是想以邏輯去檢查一下:在沒有宗教經驗(如親眼見過奇蹟)的支持下,「神存在」的論證,邏輯上是否成立?立論是否有矛盾之處?

  現今有兩個最為神學家所採用的神存在的論證,包括手錶論證(之前已提過)和第一因論證。以「第一因論證」來證明神存在,早已被哲學家批評得體無完膚,證明是一邏輯上完全站不住腳的論證,奇怪的是,很多傳教人士仍以此作為神存在的理性根據。至於手錶論證,今天則以「智慧設計論」的包裝重新在美國大行其道,但其中最根本的邏輯謬誤,與第一因論證又有點相似。李天命在新書中對此二論證批評得言簡意賅,讓我抄寫如下:

頁40:鐘錶論證,廢
...這個論證假定了精巧的東西必有製造者或創造者,但這麼一來,由於上帝該比人類更精巧,那麼必定有個超上帝創造上帝出來了?進一步又必定有個超超上帝創造超上帝.....?

首因論證,廢
「由於所有存在者都有其原因,因此有個存在者是所有存在者的原因-第一因-這個第一因就是上帝」
批:...如果說,所有存在者都有其原因,上帝是存在者,但上帝沒有原因,那麼這個說法就自相矛盾,因為這說法蘊涵著:所有存在者都有其原因而且並非所有存在者都有其原因。


  手錶論證的謬誤較易理解,首因論證則可以再說一下。

  每當我們認真的去追溯任何一件事件的原因時,便不能避免出現無窮後退的困局。而越往上溯,我們便越無法作出肯定的回答。世界是如何由無變成有的呢?在無窮的後退中,我們總本能地希望可迫近一個根源點,以結束我們的追問。

  於是有人會以「神」來結束這種無窮後退的困局,並以「第一因論證」作為神存在的理由──即認為凡事必有因,並以「神」作為宇宙世界的終極因/自因,來結束無窮後退所造成的窘迫。即

  前提一:凡事必有因

  前提二:無窮後退是不可能接受的

  結論:有第一因存在,它自己就是自己存在的原因




  但若仔細思考,會發現「第一因論證」是廢的:一方面我們認為世上萬事萬物存在必有因;另一方面,我們又指出世上存在一種沒有因的東西,並用這種沒有因的東西來結束整個詢問──那麼我們豈不自相矛盾?而且,就算真的可以有所謂「自因存在」,為何可以自因地存在的東西必須是「神」,而不是宇宙本身?我們一方面說不能接受任何事物是沒有原因的,但轉個臉又說,其實可以接受有一個事物(神)是沒有原因的,實在令我每次見到第一因論證,都感到好氣頂!

  「第一因論證」在邏輯上永遠都是自相矛盾的。在李天命的思方學中,這應被歸入「不一致的謬誤」的欄目下。但這個有謬誤的論證之所以會「長存不朽」,繼續被傳教人士亂用,又是什麼原因呢?這也許才是值得討論的問題。





  哲學家羅素在《為甚麼我不是基督徒》裡,對「第一因論證」有一段很精彩的反駁,給了我一些insight:

  有一天我讀穆勒的自傳,讀到這樣一句:『我父親告訴我,「我是誰創造的」這個問題是沒有答案的,因為這問題牽連到進一步的問題,即「上帝是誰創造的?」。』這句話使我猛然悟出第一因論證的謬誤。假如萬事萬物都必須有因,那麼上帝也必須有因假如無因事物有存在的可能,則世界和上帝都可以無因,所以第一因論證完全無效……我們沒有理由認為世界的出現非有原因不可......萬事萬物都必須有開端的想法,實在是由於想像力貧乏所致。

  羅素的話,令我想到,第一因的困局(覺得凡事必有因,且迷信有一終極因),其實是一種人的思維方式的困局。人必定活在時空之內,因而必會以「因-果關係」來解理事物:

  我們無可避免地以為a事件的出現的原因,是較早前出現的一個/一些事件導致的,這些事件是a出現的充分條件,它們在時間上先於a出現。

  但設若時間消失了呢?譬如,科學家認為時間是在大爆炸 (the big bang) 發生的一刻開始的。也就是說,大爆炸前沒有時間。我們知道,「因-果關係」只存在於有「過去、現在、未來」的時間之內,沒有時間,則沒有因果,那麼唯有在大爆炸的那一刻開始,才有所謂因果,或者換個角度,可以說大爆炸一刻是宇宙出現的第一因。至此,我們已不能再上溯,因為「時間」還未開始呢。如果我們硬是要安插一個「神」作為第一因,反而顯得奇怪,因為我們無法知道「神」(若存在)所經歷的,是否跟我們相同的時間模式,即「過去-現在-將來」逐一顯現的模式。 因為只有在這種模式下的存有,才和因-果拉得上關係。

Monday, July 18, 2005

盲眼手錶匠六

  本來接著打算寫一些對於創造論的看法,譬如以神作為生命的第一因或宇宙的第一因的邏輯謬誤,又譬如所謂原因的上溯是否可能有盡頭等...但現在還是想講一些我個人對進化論的想法。只是很粗糙的看法,沒有太多evidence作為支持,可以說是我是一套belief罷。

  無論進化論是否能解釋生命之源,我都傾向認同,地球上複雜的生物是由簡單的生物進化而來的。有些人會覺得進化論中的偶然性令一切變成不必然,但我卻覺得這種偶然性很美。

  以往曾看過一些有關進化論的入門書,並不特別覺impressive,但幾年前有一本書曾強力地令我對進化論改觀。那是一本名為《Next of Kin:My conservations with chimpanzees》的書,講的是一位名叫Roger Fouts的生物學家,如何訓練一隻名為Washoe的黑猩猩以手語和人「交談」,並與她產生了微妙感情的故事。這書極度好看(尤其因為黑猩猩是我很喜歡的動物!),也談了一些進化論的branching概念。但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指出,黑猩猩之所以沒有如人類般發展出複雜的語言,絕非因為牠們欠缺了理解語言的能力或intellegence,只是因為牠們的聲帶並不宜於發出聲音(所以做手語就沒有問題)。

  我們常認為,人類和動物是截然不同的,因為只有人是有智慧的,而這「智慧」可以從以下例子中看到:只有人能創製工具,只有人能發展語言系統、文字、文化等......但今天,很多動物學家已指出動物也能創製工具,而Washoe的例子,更表明黑猩猩也有發展語言系統的能力......那麼所謂「智慧」,到底還是否真的是人所獨有的呢?抑或動物也擁有一點呢?如果人和動物的智慧呈現著這麼一種漸進性變化,那麼進化論看來是個頗合理的解釋物種多樣性的理論吧?

  有些人討厭「進化論」,因為覺得它把人類生命的聖神和尊貴一下子掃走,同時更令所有的道德標準變成隨時可以揚棄的relative values。但我的看法正正相反。

  若果進化論是真的,那麼生命的出現只有微乎其微的機會率;那麼人由一種動物本能式的存在,漸漸進展至有「自我」意識,再而進展至能將事物抽象化變成「概念」,三而進展至有語言、文字,一步一步,更而累積起知識、文化......這將是更為微乎其微、近乎不可能發生的事!若果在如此微乎其微的偶然中,人竟還能越出自我的牢籠,思索人之異於禽獸的地方,並發展出一套道德的理想,那麼這整個過程,不是比「神創造人」更讓人驚嘆不已嗎?更令人珍惜生命的得來不易嗎?就好像我中了六合彩頭奬,會覺得驚嘆不已、興奮莫名一樣,也會非常珍惜一樣。
  我喜歡看樹看山看海看大自然和昆蟲動物,因為我覺得它們是如此精緻、美麗。而若果進化論是真的話,那它們的出現於世上,就更叫我拍案叫絕吧?

Sunday, July 10, 2005

盲眼手錶匠五

  到底死物可否爆出生命?我的理科知識只有中七程度,實在追不上現時生物科學的發展,唯有聽專家言。以下一段文字是從 《Science and Creationism- A view from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裡看到的:

  Experiments conducted to resemble conditions on primitive Earth have resulted in the production of some of the chemical components of proteins, DNA and RNA. …Scientists have concluded that the “building blocks of life” could have been available early in Earth history…The question is no longer whether life could have originated by chemical processes involving nonbiological components. The question instead has become which of many pathways might have been followed to produce the first cells…

  這真出乎我意料之外。原來科學家對這個問題已有共識?但我知道,只要我到大學圖書館關於進化論的一欄走一轉,就會找到很多反對進化論的書籍,而它們所說的正好與上面的引文相反:純粹的chance不可能觸發生命由死物中開展。其所引用的原因,一般會近似下段的內容:

  The biochemical basis of complex life could not have developed through gradual evolutionary change because too many dependent variables would have had to have been altered simultaneously. [引自《Darwin's Black Box》一書的網上介紹]

  換言之,仍然是complex design與chance的對陣!

  來到這個地步,好像很一籌莫展,因為對於生物科技的知識,我只有幼兒園水平,而一個幼兒園生是沒資格對研究院的深邃理論作出品評的……

  可以說的是,關於生命之源的問題,涉及了最新的科學發展,也涉及人們對整個宇宙之存在理由的基本信念。科學的部分實在無能為力,那麼不如轉個角度,以理性來驗視一下一些基本信念罷。[之五]

Friday, July 08, 2005

盲眼手錶匠四

  上篇所提到的三個爭議性問題,其實以第三個最棘手。但且先看看頭兩個問題。

  問題一與二多少都是關乎化石證據的問題。綜合我看了的一些資料,科學家一般認為,有愈來愈多證據支持進化論。當中或存在一些具爭議性的地方,但最低限度,直至目前為止,地底的化石層次序是支持進化論的講法的:兩棲類化石不會在魚類化石下面,哺育類化石不會在爬虫類化石下面--這與進化論所提出的物種出現先後次序吻合:即是魚、兩棲類、爬虫類、哺育類、靈長類、最後是人...... 〔有關支持進化論的其他一些證據,可參考這本書中,「Evidence Supporting Biological Evolution」一章,網上可看全文。這是非常精簡的一本書,由美國一群頂尖科學家/進化論學者撰寫的進化論普及讀物〕

  關於新物種是如何出現的問題,進化論其中一個學派「Punctuated Equilibria」(主將包括著名學者Stephen Jay Gould)提出了很合理的解釋。其所描繪的新物種進化圖像是這樣的:

  當某一物種因為地理環境而分隔於兩地時,兩群生物會因為環境的不同、突變的不同以及「天擇」的影響,而出現很多不相同的身體特徵,最後,兩地生物因為差異太大而成為兩種無法互相交配的生物,新物種逐產生(所謂「新物種」的定義,就是一種不能與已有物種交配的物種);稍後,此新物種因各種理由去到「舊物種」生活之地,此後很長的一段時間,兩物種會處於一種停滯的狀況,沒有任何進化發生。

  「Punctuated Equilibria」的講法,其實可以說是學者們按著已知的化石證據而構想出來的理論假設。長久以來,已發掘的生物化石顯示,新物種是突如其來地出現的,新舊之間,沒有舊物種漸漸過渡到新物種的化石證據。在達爾文的時代,這是個很棘手的問題,一般是以「化石資料未夠多未夠全面」來作為解釋,而「Punctuated Equilibria」就是嘗試化解這個化石之謎:已發掘的化石中找不到物種在「進化中」的證據,因為物種是在另個地方進化的!就算我們在發生進化的地方進行化石發掘,也會因為進化的時間很短促,而大大減低了「進化中的動物」變作化石的機會。

  對於化石證據的問題,我自問是門外漢,也不知道最新的發展是如何,因此無法評價。現在且來談第三個問題,即生命之源的問題。

  「地球上第一個生命體,不可能是偶然由非有機物質產生的」,是創造論者最常高舉的反對進化論理由。對此,Richard Dawkins特別闢出一章來回應。

  Dawkins是以機會率來回應這個問題的:這種偶然性是有可能的,因為其所涉及的時限是如此之長:

  The fossil history of earth suggests that we have about a billion years to play with, for this is roughly the time that elapsed between the origin of the Earth and the era of the first fossil organisms.

  即是說,由地球開始形成(約45億年前)到首件生命體在地球出現(最古老的有生命化石是屬於35億年前的),之間相差了10億年〔這令我想到李嘉誠捐給港大醫學院的十億。將十億元換成十億個一元大餅,然後每年使用一個,是就我用來visualize「十億年」的方法〕,因此由死物變出生命這一過程,足足有十億年的光陰可供差遣/玩弄。而Dawkins認為十億年是「夠用有餘」的。

  第一個生命的出現,到底算不算是個奇蹟?還是一種「超級好運氣」呢?有時我會覺得,在十億年裡的確什麼也有可能發生;但有時我又會懷疑,非有機物質真的可能變成有複製能力的「生命」嗎? 至於Dawkins所採的態度,和哲學家休謨所採的是一致的,就是否定「奇蹟」:

  Events that we commonly call miracles are not super natural, but are part of a spectrum of more-or-less improbable natural events. A miracle is a tremendous stroke of luck.

  奇蹟?運氣?我贊同「進化論」的最基本原理,即「天擇」加「突變」可以令物種進化及令新物種產生,因為cumulative selection的效力的確驚人。但若回溯到「物種進化」最初始階段時,cumulative selection還未有機會出場,生命體的首度出現只能靠純粹的「運氣」……我是傾向認為很多所謂奇蹟只是彩數。但生命出現也只是彩數?這個結論卻令人不安。

  但不安的原因是什麼呢?

  我漸漸發現,這種不安感的浮現,並非因為我們覺得「死物爆出生命」的機會率超細(因為如何細也都總有可能),而是因為我們在情感上難以相信,一種理應是神聖的東西,其來源竟是如此不神聖,如此不必然,如此「其求」,如此「咁啱得咁橋」……!生命之美/之充滿著智慧的設計,難道不應該deserve更高尚的來源嗎?

  至此,相信我們已來到了創造論和進化論爭拗的根源點,也即是又回到Design Argument了!反對進化論的,認為Life deserve more than chance。同意進化論的反駁:Why not?

  現在我仍想追問的是:為何人會本能地認為生命是神聖的呢?

  愚見認為,那是因為生命當中,存在一仍未能被解釋清楚之物,令我們感到生命不可能僅是物質的演化。此物隨著生命而來,又隨著生命而逝;它令我們知道有我和他人之別,知道過去我的生命本不存在,未來我的生命會有盡期。它令我們無法只是單純的按動物本能過吃睡繁衍的生活,而必得尋找存在的目的,必得問我是誰?我從何處來?往何處去?……

  我所指的,是「意識」、「自我」。是一種能抽離於自我然後對自我作出思索的奇妙能力。

  「進化論」最令人無法接受的地方原來是它的潛台詞:「我」的存在只是「咁啱得咁橋」,「我」的來到這世界和消失於這世界原來是「無解」的,一切實屬巧合……

  但也許生命就是如此的一種因緣際會,也說不定?我們暫且放開不安感,也暫且不上溯至宇宙的起源的問題(容後再談),先來看看生命是由「死物爆出來」的假設,是否有科學證據支持(畢竟人類有時對自己有太高的評價)。〔之四〕

Thursday, July 07, 2005

盲眼手錶匠三

  很多教徒視「進化論」為洪水猛獸,因為它和舊約《創世紀》裡提到的神在七天裡創造萬物的說法有衝突。但如果不太執著於聖經的一字一句,而僅視之為metaphors的話(我常覺得聖經是寫得很優美的文學作品),則進化論和基督宗教並不對立。因為進化論只不過在試圖解釋,宇宙「由無變有」是依什麼規律來進行的,而沒有解釋為何規律是如此。(科學家從來只問What is the principle,不會問Why the principle is like this? 中學時讀理科不明這個道理,常常對「科學是求真理」這個講法感到迷惑)進化論者雖指「天擇」是沒有目的性的,但創造論者又何嘗不可以說:是神定下這「天擇」規律的,其背後目的,是為了讓「人」最終被進化出來?〔這其實是一種稱為theistic evolution的講法。〕

  我常覺得,創造論者若因某一事與聖經的內容相衝突,而不願意去理解它的話,甚至無論反方提出任何理據都必定指責反方是錯的話,那他豈不成了一個盲從、迷信的人?聖經經過大量的翻譯再翻譯,歷經的時間又這麼長,當中因各地文化差異而出現的誤譯/不能譯/錯誤理解的情況,一定多不勝數。〔就我所知,所謂童貞瑪利亞也是個誤譯〕我作為一個沒宗教信仰的人,實在無法同意聖經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說了一大堆題外話和嚕囌,且回正題。

  《盲眼手錶匠》一書裡所提到的Culmulative selection概念,很大程度解決了困擾進化論的其中一個爭議,即Complex Design的問題。但是,反對進化論者仍然會覺得,無法接受物種由無眼進化到半隻眼,由半隻眼進化到一隻眼。譬如書中引述了某典型反進化論的說法:

  If the cornea is fuzzy, or the pupil fails to dilate, or the lens becomes opaque, or the focussing goes wrong, then a recognizable image is not formed. The eye either functions as a whole, or not at all. So how did it come to evolve by slow, steady, infinitesimally small Darwinian improvements? Is it really pausible that thousands upon thousands of lucky chance mutations happened coincidentally so that the lens and the retina, which cannot work without each other, evolved in synchrony?

  這段說話又一次錯誤地將進化論等同了lucky chance mutations。不過,它也同時點出了一個有趣的問題:某些器官看來太渾然天成了(譬如眼睛或鳥的翅膀),如果器官是進化而成的話,我們實在很難想像半隻眼或半隻翅如何可能!

  但是否真的如此難以想像呢?Richard Dawkiins以眼這例子作反駁,指出晶體和視網膜不一定是雙生兒。一個生物如果沒有晶體,只有一個如pinhole camera般的器官,牠看到的影像質素也許很差,但無論如何牠都會比一個完全盲的生物有更大的生存機會。而如果在漫長的歲月裡,剛好因為基因突變而令一丁點透明的東西生在pinhole上,令影像變得較為清晰的話,則在「天擇」原則之下,這丁點東西將很可能進化成晶體,然後慢慢進化成「渾然天成」的眼睛。至於其他器官的進化,也是同樣道理。

  Cumulative selection為各種生物的complex design提出了一個科學的解釋,但進化論仍有幾個具爭議性的問題:

  第一,現時發掘到的化石,是否支持以上「漸進式進化」的講法呢?譬如化石學家有否找到一些眼睛末進化完的生物化石?或翅膀未完全成型的物種?

  第二,一個物種會不斷改良,似乎不難接受;但到底一個物種是如何變成另一個物種的呢?又是否有化石的證據支持?

  第三,就算我們同意物種是由進化而來,可是生物進化過程的第一步到底是如何出現的呢?換句話:地球上的第一個生命體是如何出現的呢?因為進化論裡不存在一個創造者,第一步的出現只能是一個純粹的偶然,也就是說,非有機元素的偶然聚合,竟能產生可以複製自己的細胞!這個「偶然」是否太令人難以致信呢?〔之三〕

Tuesday, July 05, 2005

盲眼手錶匠二

  寫了一整篇東西我結果都未入正題。其實這篇文章的名稱《The Blind WatchMaker》,是我正在閱讀的一本書的名字。書的作者Richard Dawkins是牛津大學的動物學講師,也是積極向公眾推廣進化論觀點的英美學者之一。

  對Design Argument有少許認識的人都會知道,十八世紀神學家William Paley曾提出最為著名/最有影響力的Design Argument,即「手錶理論」:如果我們在海邊拾到一隻手錶,其精密的結構和各部件間錯綜複雜的互動關係,將令我們不得不同意,這隻錶是有一個設計者的,其存在是有目的性的。同理,因為人的眼睛的精密程度,絕對不亞於手錶,因此可以推論,包括人眼在內的整個自然生物界,都是有一個設計者的。

  而所謂盲眼手錶匠,正是Richard Dawkins對手錶理論開的一個玩笑:一個手錶匠在造手錶時,早已知道所造之物的作用/purpose是什麼(也就是說:本質先於存在);但如果我們認同進化論的話,所謂「大自然匠」就只能是那"blind, unconscious, automatic process of natural selection",它並沒有vision或foresight或purpose或mind,因此我們極其量只能稱它為「盲眼的手錶匠」!

  Richard Dawkins寫這本書的目的,正是要說服讀者,我們單憑進化論,已能夠解釋自然生物的complex design,而無需抬出神或創造論來作解釋。我仍未看完全書,但是對作者在首章所說的一番話非常贊同:人們若不懂量子理論或相對論的話,是不會隨意去反對它們的;可是當面對的是進化論時,則無論人們的認識是多麼淺薄,他們都會大模施樣的去反對它!這怎不令人嘖嘖稱奇!〔其實我正正是在早陣子遇上這種奇事,因此才產生一種「鋤強扶弱」的心態,開始去找進化論的書來看〕

  Richard Dawkins指出一般人對進化論的最大誤解,是以為進化論講的僅僅是一種偶然性、隨機性(chance and randomness)的機制,因此對進化論的主要攻訐通常是:自然世界裡充滿了像眼睛這種有著complex design和結構的東西,它們根本不可能僅僅因偶然的基因突變(mutation)而產生出來,因為有complex design之物偶然被產生出來的機會率只是若干億份之一!

  的確,沒有人(無論他是否贊同進化論)會相信一隻有著精確對焦能力的眼睛,會是在單一次的基因突變中由一團細胞變出來的。事實上,由無眼到有眼是經過億萬代偶然的突變。雖然如此,「偶然性」卻並不是進化論中最重要的成分,必然性才是呢:"Chance is a minor ingredient in the Darwinian recipe, but the most important ingredient is cumulative selection which is quintessentially non random"。

  要了解cumulative selection ,便先要了解natural selection。Natural selection即是達爾文提出的所謂「天擇」,其意思是:若果某一個生物因為偶然的基因突變,而令牠比其他沒有突變的同類較能適應環境(譬如牠的腳靈活一點,或毛色與周圍的樹林接近一點...),則牠便有更大的生存和繁殖機會。漸漸地,而較不能適應環境的同類將被淘汰掉(因為大自然的資源是有限的)。這種淘汰制,絕不是以抽籤形式進行的「隨機式」淘汰制,而是據生物適應環境的能力之多寡來作決定的,因此「天擇」與基因突變不同,它絕不是講chance的。

  其實我們多少都經歷過「物種的進化」:如感冒菌經常變種,殺虫水漸漸殺不死曱甴等。而且,人類其實一直都在利用物種會突變的這種特質,來迫使物種朝人類所希望的方向「進化」。最明顯的例子就是人類對各種花卉和谷物進行品種改良,令它們更符合我們的需要;另一例子是,在一萬多年前,人類將狼繁殖成不同品種的狗隻。所謂人工繁殖,其實就是讓人擇/artificial selection(人的判斷)取代天擇罷。

  說回cumulative selection。絕大多數進化論學者都同意,每一次的「基因突變」其實都很微細(即所謂漸進式的進化論學說),而所謂cumulative selection,正是指這些微細的改變,會一直積累給後代。滴水成海洋,過了幾千幾萬代之後,其改變將顯得很巨大。在基因突變(偶然的變數)和天擇(自然界必然會淘汰適應力較差的生物)的相輔相乘之下,就算是一些如眼睛般非常複雜的東西,也有可能由簡而繁的進化出來。

  為了解釋cumulative selection,作者寫了一個名為Blind Watchmaker的電腦程式,來模擬物種的進化。程式裡,有九個可變化的基因,負責控制一個樹狀圖案的各個變項(如每條樹枝的長度、樹丫的角度等)。樹狀圖案每「繁殖」一次便會有十八個「後代」,每個後代都有一個基因與其母樹不同(可能是加一級或減一級的改變),因此它們與母樹圖案都有點不同。玩這個程式的人,要從這些後代中選出一個樣子最像動物的後代,然後用這個後代再繁殖下一代,並在這些下一代中選出一個最像動物的來繁殖後代......,如此類推。有趣的是,大約過了廿九代,繁殖出來的圖案已相當像動物,跟原初的樹狀圖案大相逕庭。

  其實這個電腦程式是個極度壓縮的模擬進化過程,因為在現實世界裡,基因突變並不出現得如此頻繁。但此程式很清楚的解釋了cumulative selection的巨大威力。〔之二〕